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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 监督工作的意见》
2021-08-20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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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0

隆德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

监督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后,隆德县检察院充分认识到《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制定措施”多措并举把《意见》学深学透,把全体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的要求上来。

专题学习,筑牢学习贯彻的思想基础

《意见》印发后,隆德县检察院迅速召开专题党组会进行传达学习,让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7月26日,组织全体干警收看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电视电话会;8月6日,召开全院大会,再次专题学习《意见》内容;8月19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在认真学习《意见》的基础上,由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全篇领学《检察日报》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的5篇评论员文章。在浓厚的学习氛围中,检察干警的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学习自觉得到进一步强化。

交流研讨,激活善学善思的强劲引擎

“《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纲领性文件,要坚决扛起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责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质效。”“要将《意见》精神应用到司法实践中,坚持办案与监督并行。”“检察监督要服务地方中心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8月19日召开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2名业务部门负责人围绕学习贯彻《意见》,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就“如何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服务高质量发展”进行了交流研讨,也引发了大家对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深刻思考。

细化举措,夯实贯彻落实的具体实践

为切实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将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转化为具体实践,隆德县检察院党组对照《意见》精神,研究出细化、实化、深化的措施,并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确保把《意见》的贯彻落实纳入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在县委及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好批示精神,部署好、开展好各项检察工作。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履行好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隆德、法治隆德建设;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互相协调。着力提高监督能力水平。把学习贯彻的着力点放在“力行”上,认真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公正司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共同推动贯彻落实。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抓落实,更好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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